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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平县城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

和平县城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

来源:和平县教育局    322人浏览   2人点赞   发布日期:2021-06-01

 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,全面促进教育公平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组织原则

  成立和平县城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、指导和协调招生工作。招生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

  二、招生计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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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、申报条件

  (一)户籍:申请报读和平县城公办幼儿园的学龄前幼儿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阳明镇户籍。

  (二)年龄:年满3~6周岁身心健康的幼儿。

  1.小班:年满3周岁的幼儿,即2017年9月1日—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。

  2.中班:年满4周岁的幼儿,即2016年9月1日—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。

  3.大班:年满5周岁的幼儿,即2015年9月1日—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。

  四、招生范围

  (一)阳明中心幼儿园:一类是原龙湖村农村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入读;二类是阳明镇户籍(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数,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)。

  (二)福和幼儿园:一类是阳明镇丰道村农村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入读;二类是阳明镇户籍(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数,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)。

  (三)南园幼儿园:一类是和平碧桂园业主的适龄幼儿优先入读;二类是阳明镇户籍(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数,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)。

  (四)直属机关幼儿园:一类阳明镇解放路1—63号(含袁屋巷)、民主路单号、金带路1—129号、中山一路、东坝街1—22号户籍直接安排学位;二类阳明镇户籍(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数,将采取摇号抽签派位的方式确定学位。)

  (五)阳明实验幼儿园:一类是胜利路、中山二路、建设二路、岭排路、铁潭村、中心花园、南堤路、城西村等路段的适龄幼儿优先入读;二类是阳明镇户籍(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数,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)。

  (六)上城幼儿园:一类是和平县公园上城碧桂园业主的适龄健康幼儿优先入读;二类是阳明镇户籍适龄健康幼儿(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数,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学位)。

  五、招生方式

  (一)报名方式

  县城6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,采取各园现场报名方式。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人数时,直接确定拟录取名单;当登记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时,则采取摇号方式产生拟录取名单。

  (二)现场登记

  1.登记时间:2021年6月10日--11日共2天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5:00-16:00)。

  备注:(南园幼儿园登记时间:2021年6月10日为和平碧桂园业主登记;6月11日阳明镇户籍登记。上城幼儿园登记时间:2021年6月10日为上城碧桂园业主登记;6月11日阳明镇户籍登记。)。

  2.登记地点:各幼儿园。

  3.现场登记须带备资料

  ⑴户口本。需提供“户口住址页、幼儿个人户口页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”共三页,缺一不可(交A4纸复印件1份,并带备原件以备审查登记)。

  ⑵南园幼儿园一类幼儿:携带户口簿、幼儿出生证,购房合同原件到现场核验(各种证件上交1份复印件)。

  (三)摇号

  登记结束后,登记人数多于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人数的幼儿园,则采取摇号方式产生本园的拟录取名单。

  1.摇号时间:6月26日上午9时。

  2.摇号地点:各幼儿园指定场地。

  3.参加摇号人员: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;教育局监察股有关人员、家长委员会代表、申请登记的幼儿家长;各幼儿园园长及招生工作人员。

  (四)公示拟录取名单

  摇号工作结束的当天,拟录取名单将公布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各园大门口张贴,并于6月26—7月4日进行公示。

  (五)办理录取手续

  公示结束后,请被录取幼儿的家长于7月5日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5:00-16:00)携相关资料前往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,逾期不来办理录取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学位。

  六、监督电话

  和平县教育局教育股,电话:0762—5332991。

  和平县教育局监察股,电话:0762—5687062。


和平县教育局

2021年6月1日

总共执行时间 0.0312107